承诺书我李鹏向王芳作以下承诺,如果今后有欺骗或殴打行为,就此离婚,孩子有母亲王芳扶养,不与其争夺。请问这么写有法律效益吗
2025-03-31 18: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该规定,您所述的内容属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承诺书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所有法律要求,特别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时,需要更加详细和具体的约定。建议您在撰写此类文件时,应当尽量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且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