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成年人 因为家庭原因在外流浪了近五个月 期间找过妇联,民政,社区的进行调解到没有用 我父母离异母亲多年未付抚养费 到我父亲在外人面前不承认不签抚养费的起诉状 他把我的家门钥匙收走 我无法回家 他每个月给我600 块钱的扶养费包括我母亲的300块(当初离婚协议上面写的)我在外打工 我想询问是否有法律途径可以代替我要回我母亲的抚养费 或者让他们增加每月给我的抚养费
2020-11-01 17:48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