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政府要棚户区改造。我们家原来住的老房子是顶帐房,那个人在1994年时欠我们6500元,(字据没有写明欠款金额)我们居住20多年,但是一直没见房照。后来得知他把房照抵押给另外一个人。(欠帐人)持有房照的这个人已经去世,儿子也去世了。请问律师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们会无比感谢!
2024-09-24 10:3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债务纠纷和继承问题。首先,建议您与欠债方联系,尝试协商解决欠款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由于房照持有人已去世且其子女均已去世,您需要证明该房产的实际所有人,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该房产的所有权。您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或者存在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