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骑电瓶车在电瓶车道上行驶,没有逆向,没有违规行为,路上有一个老太横穿道路,不是斑马线,直接踩过绿化带横穿,动作比较慢,所以我妈判断失误,没有及时刹车,撞上了那个老太,这种情况下医药费怎么分担,老太情况没有特别严重,缝了几针,但是有糖尿病,现在住院,要怎么处理。
2025-09-21 17:32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 驾驶人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的。 因此,在本案中,由于老太太的行为是故意的(未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且老太太本身患有糖尿病,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并不属于上述免责的情形,所以需要由您方来承担全部责任。建议您先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并注意收集证据以证明您的主张。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