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姐姐借去60万元,有借条,没有还款期限,中间还了两年钱,但是现在对方去上海了,不知道具体的住址,但是电话能联系,姐夫还在家里,现在想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追究对方夫妻的债务
2024-08-31 04:14你好!关于你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借条本身并不能作为证明债务存在的唯一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张借条是不够充分的。其次,即使借款人在借条上留下了联系方式,并且能够与之取得联系,也不意味着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来追讨债务。 在法律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例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收据等。此外,如果借款人已经离开居住地并且无法找到他们的确切地址和联系方式,那么可能需要采取更正式的方式来进行债务追讨,比如寻求法院的帮助或者通过公证处进行财产保全。 如果你希望委托律师帮助处理此事,建议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意见并指导你如何收集必要的证据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你的权益。同时,考虑到债务人已经离开居住地的事实,律师可能会考虑采取更积极的行动,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最后,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保持耐心和冷静,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