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的朋友说是干工程借我钱,结果他拿这个钱去还别的帐了,这期间我也没追究,别人也欠他钱,后来我们三人达成一致,立下协议书,并签字,同意把账转到第三人身上并且给我打了借条,这个期间第三人也还我一点,请问律师,虽然我和开始的人没有经济纠纷了,现在我想告他两年前诈骗,可以吗,那个时候他的行为属于诈骗吗?谢谢律师
2025-04-09 03:48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在借款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确实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欺诈行为,例如书面协议、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同时,诈骗罪必须发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通常是两年内),因此,即使当时没有直接涉及您的案件,但若是在还款后两年内被发现有欺诈行为,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取证工作。最终,是否能成功提起诉讼以及如何应对指控,都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