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
回答数:809
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本人提出申请,凭相关有效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记载,就读学校原始学籍档案记载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才予以上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112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40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