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以前有一女,离婚后男方要,每月支付230元,他家以前借着我家三万元带利息,后来闹到法院,调节以后没要利息,只要了本金,而且从本金里扣了几个月抚养费,然后我又再婚,我们这里有医保,离婚了 ,户口还没签走,他家故意把我医保入在他家,导致我生我女儿入院保胎两回,花了七八千,没法报销,后来心里有气,就一直没继续给抚养费,现在他告我要我给钱,我想问一下,我能跟他要以前的利息吗还有我医保可以报销的钱
2025-03-09 01:52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中国,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用,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子女成长需要以及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 关于利息的问题,如果之前约定或调解中明确提及过利息,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利息。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好能够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书面协议、调解记录等,以便于后续诉讼中的举证。 至于医疗保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医保被错误地转移到了他的名下,并且造成了不必要的医疗支出,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具体而言,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社保局或医保部门投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发票、治疗报告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相关法规及政策进行分析。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