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四年,现在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三岁不到,儿子两个月,跟老公经常吵架,而且他经常动手打人,暴力倾向很重每次都摔东西,严重的一次我报警了。就在前两天又动手打人把家里用的东西也摔了把我的衣服也烧了,叫我带着两个孩子滚,要跟我离婚,开始说离婚的时候说两个孩子给我,到了民政局他却不愿意了,什么都不给我要离婚。还想把我跟两个孩子弄死在水库。现在我想离婚,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他能给抚养费吗?
2025-06-12 01:34尊敬的读者, 您的情况非常复杂且敏感,涉及家庭关系和法律责任。在此,我要强调的是,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关于离婚,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然而,具体决定权在于法院,他们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感情状况、经济条件、子女成长环境等。因此,如果您希望尽快解决问题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尽早联系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您与被告之间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而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会基于收入水平、生活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如果您希望得到更具体的建议,可以考虑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直接向有关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请保持冷静和理性,尽可能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因为这可能会对您未来的决策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心理咨询等方式缓解压力,帮助自己更好地面对当前的情况。 祝您早日解决困扰,恢复生活的平静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