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小额贷款经理 15年和他一起赌博欠他3.2万 17年他说他很困难叫我给他打个借条 他好拿这个借条回公司套现 而我欠他的3.2万等我有了随时还 我就答应了 结果他叫我写4.2万的借条说当是我帮他多写1万 口头答应的特别好 我就没想那么多因为那么多年的朋友 结果借条打了上面有6.5分的利息条款我没注意 在后来他就翻脸不认人叫我还4.2万加利息 那么就告上法庭 我想知道我会是什么结果
2025-04-17 16:18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结果。 借款合同中是否包含高利贷条款?如果存在,这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建议您仔细审查借款合同,并确保在签署前了解所有条款。 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利息条款,且该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标准(通常为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则可能构成高利贷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超出部分的利息。 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借款时已向对方说明了借款金额以及利息计算方式? 如果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期限未到,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避免将案件提交给法院处理。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