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交通事故對方負全責,受害方有十年糖尿病史,因糖尿病致傷口感染化膿而住院,住院其間包括治療糖尿病的費用都歸負全責方負擔嗎。
2025-10-12 20:2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两机动车辆相撞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各自的责任。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对方负全部责任,因此您在事故中没有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您的其他问题,建议您可以向医疗机构或者保险公司询问具体的费用负担情况。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并据此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