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15周岁,不上学了,翻墙头进学校,无缘无故的把一个同学打了,轻微的脑震荡。现在要求赔偿10块钱,如果不给,他们就花钱托关系,给我弟弟安个罪名抓紧去,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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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只是轻微的脑震荡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相应的民事责任是一定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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