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父亲单位集资建房,大儿子小儿子共同平均出资,父亲与两个儿子做了律师见证:父亲居住到百年后房子归两个儿子所有。 父亲还有个女儿,父亲当时问女儿,女儿说没钱集资,现在女儿提出父亲百年后她也应分房子,请问律师,女儿的要求合法吗?谢谢。
2025-02-10 19:5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解释和建议。 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健在时对子女有尽到抚养教育义务等。因此,在父亲去世前,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同意将房屋留给女儿,那么女儿要求分配房产的请求可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对于集资修建的房屋,通常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集资人的。即使父亲作为集资人之一,但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有权代表他人分享或处分财产,其请求也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如果您认为上述观点不正确或者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