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发区不给百姓土地确权合法吗?现在高新区太面积收储土地,收储的土地,有的已经高价转买给企业,今年六月份收储我村二百六十亩地,地标039#,24个亿,高新区嫌价低而溜拍,在收储的土地是国家基本农田,计划在我村收储二干九百亩基本农田,现在正在强制村民以七万元每亩的价位签字,一没有中央的批文,二没有象农民张榜告知土地的用途,请问区政府这样办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吗?
2025-11-28 19:35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土地征收和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土地征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且征得被征收人同意。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政府认为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应当依法进行,并且应事先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您提到的收储土地的行为,如果您认为其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建议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帮助和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住,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应该尊重法律和规则,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