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婆在结婚之后卖的房子,我有两个小孩,这个房子卖的时候写的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是按揭的,她要和我离婚,到现在两个小孩她也不管,离婚我也答应两个小孩我自己抚养,不要她抚养费什么的,但是我叫她来离婚,我愿意给10万块钱给她,房子卖的时候花了有15万左右,去年一个门面转了5.5万,过一个月她说被她用完了,我也不追究这些,她假如一个人把房子转卖了,是不是犯法。我们没有什么家产,她哥哥差我们2.1万我也愿意给她
1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我需要澄清的是,您的陈述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并且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协议处理相关事宜。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房产等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 至于您提到的“卖房”和“转卖门面”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作为成年人,您有权决定自己的未来和孩子的成长环境。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请谨慎行事,避免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