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2007年3月13日登记拿的证,2013年10月16日离婚的,那时我们是协议离婚,孩子跟他我近身出户什么也没有,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他说我不给孩子抚养费还说什么钱都不给想接孩子玩就孩子啊!我和他生的是个女儿,女儿现在想跟我,他的脾气不好动不动发火就把孩子一顿打,在我和他还没离婚他是找了女人怀孕了才逼我离婚的,离婚半年他就又生了一个女儿,离婚和现在孩子的事,还理直气壮,每次接孩子过来玩,打电话不接,我爸妈打电话也不接,我没手艺现在家做微商,想要回孩子可能性大吗?
2024-11-20 17:14首先,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教育、抚养义务。如果你们在离婚时已经达成了抚养权的约定,并且对方没有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其次,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将子女交由自己抚养。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无法继续抚养等情形。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有权要求对方将孩子交由你抚养,比如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再次,关于孩子的安全问题,建议你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儿童保护中心,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关于孩子的健康状况,建议你及时与医生沟通,了解孩子的身体情况,以及是否有接受治疗的需求。同时,你也可以向社区或者学校寻求帮助,获得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你需要冷静分析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尽可能地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