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房屋征收,实际征收的当年和娶进来的媳妇是一年,但新娶进来的没分到人头费,家里有房产证的房子已经拆了,房产证也已经收了,还又一间小屋是无房产证的,还未拆,请问这间小房还能以媳妇的名义分到拆迁补偿费吗?
7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房屋征收时,如果征收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对于未被征收的农村房屋,其所有权应属于农民个人所有。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小屋,由于该小屋并未在拆迁范围内,且未列入拆迁补偿范围之内,因此无法通过拆迁补偿获得任何补偿费用。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农民只有在拥有合法产权的土地上才能享受征地补偿待遇。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处理此事。同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规范操作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