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律师您好,我之前在建工集团工作,于去年12月签署了一份福利房购买意向性合同,交付10万预付款,并定于今年年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今年8月,我辞职了。辞职前我再三与公司确认,辞职是否会对购房造成影响,得到的回复均是不会。可于前几日却打电话告知我已不具有资格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索赔?
2025-03-08 12:0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入职时签署了福利房购买意向性合同并支付了预付款,计划在未来年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 然而,在您离职后,被告知其资格已经被取消。这可能意味着公司在处理您的职位变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疏忽或误解,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赔偿,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支付记录等。 寻求第三方帮助,例如聘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评估您的情况,并提供法律建议。 如果您对公司的解释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请注意,具体如何行动将取决于您个人的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团队。我们非常乐意为您提供支持和服务。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祝好, [您的名字] [您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