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因人介绍相识两个月后女方提出分手 女方却在四个月后来说已怀了男方的孩子四个月要求结婚 男方看在孩子的份上同意后借高额贷款来给予女方彩礼跟礼金 并且由男方出钱办了结婚酒宴 之后发生了某些争执 双方至今仍未办理结婚证 也无共同生活 现在女方生下一女 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男方出抚养费 但是请问当初男方下的彩礼跟礼金可以要回吗?
16天前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和建议。 彩礼与礼金是否可要回。这取决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您们之间的约定。一般来说,在我国,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彩礼或礼金的退还条件,那么这些款项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 婚姻关系解除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法院一般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孩子的心愿。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女方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而男方是孩子的父亲,所以可能会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判决抚养权归女方。 高额贷款的偿还责任。如果男方为女方支付了高额贷款用于结婚酒宴,这属于婚前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应由男方承担偿还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男方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结婚相关事宜的。 案件处理流程。鉴于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之,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更全面的解答和解决方案。同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