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好 分居 2008年结婚 双方有一个13岁的孩子 向争夺抚养权 没有存款
6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您提供一些建议。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并且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意愿来作出裁决。其次,在分居期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一方的行为而改变。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或法律援助,以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因此,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具体的解答。同时,请注意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