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了。 我的问题是,2018年1月1日。晚上6.30左右。离上班时间还有30分钟 我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因路灯没开,路上太黑。恰巧一个穿着黑色外套,黑色裤子,拉着一个黑色的行李拉杆箱的女性也在非机动车道上走着。我因没有看到人影,撞在了拉杆箱上。后来想想好像摔休克了,脑中有记忆的那个时间点,起来后不分东南西北,而且过半分钟左右。120救护车都到了(地点离救护车的医院有6公里左右)。导致口腔内,嘴唇内测有近两厘米的伤口,外侧近1厘米,几乎断裂。医生全部缝线。 当时女的因为没有伤。就走了。我也比较清醒就没和救护车去医院。而且镇医院也没有口腔科。 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工伤吗
2025-04-22 06: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首先,请注意以下几点。 您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且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 事故发生时,您正处于下班前的状态,并且距离下班的时间只有大约30分钟; 在事故发生后,您没有立即就医,而是选择了自行处理受伤情况,这表明您已经意识到了伤害的程度并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如果上述条件满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以及与工伤发生有关的事实证据。此外,由于您已经提出了初步意见,建议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处理。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