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九日我驾驶小型汽车与对向桥车相撞造成双方汽车损坏,事故认定为对方全责,刚开始谈判的时候对方说修车什么的全部搞定,另外赔一千损失费,现在车修好了,去拿车要支付拖车费一千一百元实际一千五百元,对方保险支付了三百多,联系对方事主说先叫我自己付着,现在叫他拿回他不肯给,叫我自己处理,当时是交警叫人托的车,打电话给交警,交警说处理不了,他只出个事故认定,如果要起诉要什么程序
2025-10-20 18:0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 向保险公司索赔。在收到赔偿金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费用,并保留相关的票据作为证明。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