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和他98年结婚,99年生的孩子。婚后发现感情不和,经常吵架。05年因为他妈说合房子给我们,我一万块钱给了他妈,他妈却不把房照给我,还让我们离婚,我考虑孩子尚小,忍了下来。后来他母亲去世了,把房照给我,我要更名,没想到他却说我不安好心。我才知道我一直被防着过日子,他们从来都是把我当局外人。最终也导致我对婚姻心灰意冷。感情破裂。孩子上初二那年一次吵架他搬离家。他每个月给孩子补贴1000块钱。儿子上大学前他跟我说离婚,房子归孩子,钱归我。可是一转眼又是一年过去了,离婚就像跟他嘴里说出来呼出的一口气一样没了踪影。我想离婚,但是我想问,我儿子学业还未完成,他是否有义务供完孩子的学业
18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家庭关系专家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情感状态和未来的规划。 在离婚的过程中,涉及到子女教育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敏感的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离婚后,双方都有责任保障子女的生活需要和教育需求。因此,在考虑离婚时,应充分考虑到子女的权益,并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婚姻已经感到心灰意冷,可以考虑通过心理咨询或者专业辅导来帮助自己处理情绪,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态度和未来规划。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如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以获得更为全面和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最后,希望您能够勇敢地面对困难,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和子女发展的决定。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