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让我付修车费,我不同意,对方到法院起诉我。
2025-10-15 14:26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的赔偿责任;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是全责方,因此应全额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如果对方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您支付维修费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主张,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 申请调解。双方可以共同聘请调解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调解员进行调解,通过第三方的努力来解决纠纷。 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维修费用过高或不合理,可以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依法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请求法院判决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记住,任何解决方案都应在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的框架内进行。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