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签订了一个卖房协议 我是卖方。协议内容说买方要在协议签订72小时之内把房款的80%先付给我,等过户后再支付剩下的20%。签订之后我提出想让对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对方也同意了并口头表示这个合同作废。现在我不想卖这个房子了,合同里规定如果对方没有在三日内付款或我方不想卖房子都视为违约,要赔付对方10%违约金。现在他也没有三日内付款 我也不想卖房子了 还需要违约金吗,。合同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2019-07-12 14:38您好,您的合同已经签订但还没有实际履行,对方表示现有合同作废并且没有达成新的合同这一房屋买卖合同视为解除。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表达您 的意愿,如果有对方承认既有合同作废的录音,在证据方面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