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7月7号离的婚,离婚协议是说儿子跟他,女儿跟我,房子给他,他给我八万元,一年四万,两年付清,因为我没房子,考虑抚养孩子原因,心里也是想看能不能复婚的可能,所以我一直在原房子里居住,截止2017年十一月,我们之间还是打打闹闹,所以我从房子里搬出来了,我们彻底结束了,但是截止到现在对方也没给我那个款项!现在对方已经结婚了几个月了,和现在的老婆住在房子里!我该怎么办?寻求帮助!
12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您与前妻存在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中约定的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那么您的要求应当得到满足。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保护和照顾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孩子愿意跟随其父(母)生活,则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不愿随父亲(母亲)生活,而愿意随母亲(父亲)生活,则应由法院依法判决。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