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5五岁,女孩,13年登记结婚,14年生下孩子,我带着孩子期间分居一年半,他不支付生活费,无探望孩子,现因夫妻性格不合男方想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婚后无存款,男方脾气暴躁,摔东西谩骂,上个周吵架把我推倒,我头部受伤去医院有证明打伤,吵架的时候打了110报警没接通被他抢过去挂断,现在他想离婚,我想要孩子,想争取最大权益,请问都能要多少补偿,他名下一套房产,但是婆婆名下4套房产,独生子女,在我婚后公公去世,本来说房子是给孩子的,但是现在离婚,孩子什么保障都没有,我想让他把房子写到孩子名下或者保证无论以后发生什么孩子都有继承权,有可能么?
28天前在处理婚姻和家庭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丈夫之间存在一些争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这些情况需要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才能确定最终的解决方案。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你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且您希望保留房屋所有权或获得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制定一个详尽的方案。律师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您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至于财产分配方面,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更多的经济补偿,可以向法庭申请调解或诉讼。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 请记住,任何涉及家庭关系的决定都可能影响到您的个人幸福和社会地位,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