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分居2年以上,现在要离婚,有儿子现在10岁,他说要离婚的话,他要求给10万元的一大推费用包括子女抚养费在内,我净身出户,因为也没有任何的婚内财产,我想问,他要的哪10元,我可以不出吗?还是必须得处子女抚养费,其他的费用可以不给吗
2025-03-20 02:56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已经分居两年以上,并且确实存在共同生活的必要性,那么您有权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此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不满18周岁,则按照《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至于您提到的“其他费用”,具体包括哪些需要您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者证据来支持。一般来说,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因素。在决定抚养费时,应当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