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和他前妻没有结婚证,有两个孩子,他们已经没有在一起了,孩子她没管,现在她想要我男朋友给她十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孩子满十八岁,她要带走一个,请问她有权利这样做吗
2025-05-17 02:56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的男朋友与他的前妻已离婚,并且他们的婚姻关系已解除,那么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关于孩子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共同承担。因此,即使孩子不满十八周岁,其监护权仍然应当属于原配偶。此外,《民法典》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或者其他依法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被监护人的身份应该是她的前夫。 至于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的请求,这是不合法的。在中国,不存在所谓的“青春损失费”,并且这样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或您的男朋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