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陶瓷品公司与广州一进口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出售一批价值50万元的瓷器。为了方便运输和交货,我们陶瓷品公司与景德镇某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约,其中规定,运输公司必须在10月22日前将货物运抵广州.装货完毕后,我的陶瓷品公司将发货单一并交与运营司机.但是由于突遇暴风骤雨,货物10月23才到达目的地,延误了装船,并且广州进出口公司在开箱验货时发现部分瓷器损毁,便拒付货款.货物迟交,责任谁负?
回答数:652
可以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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