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有严重家庭暴力,(电视砸了两台,空调刚买的4000元砸了,手机都不知道摔了多少啦,家具,门窗都砸的光剩框架了,上无老,下无小,看谁不顺眼,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没担当和责任心,一事无成,家里所有的吃喝拉撒都得给他准备好,还得备好一周吃的东西,请问一下,家里有一儿一女,女儿20岁了,出了监护权,儿子9岁,儿子应该判给谁。 如果乙方有病(忧郁症 精神分裂或者什么病)没有病例,没看过医生,不敢说他有病或者去看医生,像这种情况能判离婚吗?但是法律也得支持弱者吧,就怕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死家里面,可怜孩子无人抚养,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没有一点安全感。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帮我分析一下,谢谢啦
2026-01-13 00:5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乙方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并请求离婚。然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情感需求、双方的家庭状况、经济条件等。 对于乙的方向法院提出的请求,需要评估其是否具备承担家庭责任的能力以及是否有能力照顾两个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乙方的健康状况,因为精神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因此,在决定是否同意离婚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 此外,由于您提到乙方患有精神疾病,这可能会影响他的行为和决策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能会倾向于维护孩子的利益,以便为他们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能会优先考虑让乙方承担责任或参与孩子的抚养过程。 最后,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讨论,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有关孩子抚养权的最佳实践策略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