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北恩施人嫁到江西,我要离婚可是身份证掉了,如果去湖北武汉补身份证拿一张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离婚吗?
2024-07-04 02:07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即使您的身份证丢失,您仍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首先,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与正式身份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用于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 2.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亦可); 3. 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 您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和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您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 建议您在补办身份证的过程中,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离婚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