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盗窃物品鉴定价格为2.8万元,不是本地人,初犯,自首,得到对方谅解并在公安局写谅解涵,目前检察院批捕1个月,能取保候审吗?检察院那边也不知道什么消息
2024-07-11 06: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涉嫌盗窃,鉴定物品价值为2.8万元。他不是本地人,是初犯,并且已经自首,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在公安局写了谅解书。目前检察院已经批捕一个月。 在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刑罚但不需要立即执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您的朋友作为初犯,且有自首和得到谅解的情况,这些因素可能会对其取保候审的申请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否能够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检察院的具体审查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建议您或您的朋友委托专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以便检察院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保持与检察院的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