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叫方文俊,是南昌新建人。上月21号去的丰城学厨师至本月。在本月9日晚下班后,经一名中间人叫康康的叫我儿去kTV玩,并说是他开的,我儿听说是他开的随后就去了,在路上又碰到了一起的同事三个说是康康开的也去了。谁知我儿子去了才知道是一名叫聂军的开的。然后康康看到我儿子和另外三个也去了,就说了我儿子带多了人。让那个请客的聂军也不高兴,看这情况我儿就回了宿舍。谁知当日晚上2,3点聂军带着一个朋友闯过我儿宿舍,一开门就拿练身棒扔在我儿床上,又骂又想打,就这样惹怒我儿,使得我儿用练身棒打在聂军脸上,现缝了2针,法医鉴定微伤,可对方还要求赔十万,八万,说毁容。就这情况,我儿拘留后如何解!
2025-07-02 20:07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刑事自卫行为和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防卫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防卫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的限度。 如果您的儿子使用暴力手段反击他人,且该行为导致对方轻微伤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警方可能会对您儿子进行刑事拘留。 对于民事赔偿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聂军作为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的儿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可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以达成和解协议。 总之,建议您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权。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