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我使用,单位的公房,结婚后共同承租的,2009年离婚后法院判房子的承租权归我,没有规定使用时间,拆迁要赔偿给男方,一共要赔偿25万
2025-04-09 08: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通过协议或者法定方式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共同所有。 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与前夫已经离婚,但房屋仍然属于您和前夫共同共有。因此,在离婚时,房屋的承租权应当由您和前夫共同享有,并且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和处置该房屋。 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具体金额需要依据拆迁政策以及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或者专业的拆迁评估公司,以便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对拆迁补偿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决。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