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强征,农业保护区,卖给地,全部不同意。
回答数:351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包括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如果您的农用地被强制征收或转让给非农业部门,您有权要求得到合理的补偿,并保留其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您对政府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01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46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