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患有癌症,可以起诉离婚吗?小孩爷爷奶奶在带我们都没出过生活费。抚养费怎么算?对方是深圳户口。买有社保,而我没有。这个跟离婚有关吗?
2025-04-01 07:1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患有癌症且可能影响其生育能力或生活质量时,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判决离婚。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具体决定应基于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并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归于与子女关系密切的一方。但是,具体的抚养费用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 至于社保及财产分割等事宜,这些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协议来确定。如果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