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弟媳妇结婚两年了,现在孩子7-8个月大,女方在家带孩子。女方要求必须有房才结婚,所以在领结婚证之前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子,30万左右,房子费用分三年付清,是在个人手上买的房子,买房子的事宜都是我们帮忙办理的,合同上面写的是弟弟的名字,现在房子还有八万五千没有交清,卖房子的人说尾款交清就会给房产证,之前结婚的时候女方要求给了10万彩礼,女方把彩礼钱交了房子首付(也就是第一年的房子费用是女方用彩礼钱付的)。现在女方要求离婚,还有一年的房费没有交清。但是我弟弟结婚所有的费用,包括给女方的彩礼钱,房子的第二年费用都是我小姨出的钱(问小姨借的,公婆已经去世)。
2025-04-16 10:08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考虑和解决。 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愿意共同承担债务和财产分割责任,那么男方应当按照协议支付剩余的房屋款项。同时,如果男方不愿意履行义务,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彩礼的问题。如果男方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人情往来,其性质与一般意义上的赠予有所不同,因此返还的可能性较小。 关于债务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的分配情况,以减少未来的纠纷。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