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车相撞,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对方住院花了6000多,我方花了10000多,现对方起诉我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16000,因为当初没有协商好,我方走了医保卡,现在我方还能起诉对方赔偿吗?
14天前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且双方都有过错,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损失合理,并且对方同意赔偿,则可以达成协议。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医院诊断证明、交通违章记录等。 您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如果对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事故,您可以通过反诉要求对方赔偿因该行为给您的损失。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认可,有权进行抗辩。因此,在答辩阶段,您可以详细阐述自己观点并提供有力证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