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一处居民楼住宅,交了押金2000半年房租12000。房屋内有电视、餐桌、床三张、沙发一套、茶几一张,口头商量只留一张床、沙发、茶几。原本想做个小生意,现在资金链断裂等一些其他原由无法启动。现在想退租,房东说已经按照口头商量将物品移走,我提出找搬家公司将物品搬回,房东说已经卖掉,我提出赔偿房东说半年房租都要赔给他。说打算就是租给我三四年的,但合同是房东自己手写的双方签字按手印。合同上面并没有写那么清楚,却让我高价赔偿请律师帮我看看,谢谢您
2024-10-30 18:09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委托。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点争议。 租赁期间是否可以更改约定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对租赁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租金支付方式是否有明确约定? 如果存在租金分期付款的约定,且已按期足额缴纳,房东不应要求额外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物品损坏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在租赁过程中,如果存在物品损坏的情况,房东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同时,若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房东应当遵守并履行承诺。 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瑕疵? 如果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清或不公平的条款,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来维护权益。 基于上述分析,建议您与房东直接沟通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如未能解决分歧,可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