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怀着男朋友的孩子嫁给了我女儿的爸爸,当时是他要我回来带女儿,我和女儿的爸爸已经分开六年了,为了现在出生的孩子要上户口不得已和他办了结婚证,我对他没感情一直拒绝和他同床两年只因为对他没感情现在我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他要是要求我补偿合理吗
27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符合法定条件。在您的情况下,您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基于您的女儿父亲的要求而建立,并且没有其他法定原因导致婚姻无效或撤销。因此,从法律角度看,您的婚姻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婚姻的态度可能会发生变化,尤其是在遇到困难或者矛盾时。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沟通来解决家庭内部的问题,以维护家庭和谐。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关于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可以向对方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但是,这种请求应当基于事实依据,而不是仅仅基于个人情感或其他主观因素。 最后,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婚姻关系,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尊严。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