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于2012年协议离婚,当时判决女儿归她抚养,我支付每半年3600元抚养费,离婚一个月之后,她将女儿送到我家拒绝抚养,小孩的户口一直在她名下,我现想要起诉取得小孩监护权。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不愿意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子女抚养权。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和事实依据。 其次,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虐待、遗弃等行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原判决,要求重新审理并决定抚养权归属。 最后,在申请过程中,您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成长记录、教育材料、生活照片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