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销售的,现在在原单位公司领导想让我离职,但是公司已经拖欠员工三个月工资,还有五月和六月份的奖金,最可气的是我六月份的费用打到我们领导的账户上没有直接打给我,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去维权,我应该怎么去做?
2025-12-01 21:50您好,首先需要确认您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您是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期间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以及相应的薪酬支付方式,则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其次,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补发拖欠的工资,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存在加班费未被计算的情况,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 另外,如果您的费用未能及时到账,建议您先联系公司的财务部门进行核实,了解款项的具体状况。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