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一下,一个孩子已经满18周岁,在网上借的高利贷,高利贷催款找到家里,请问父母有没有义务还款?
2025-12-29 15:05根据《民法典》第177条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进行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有效;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借贷等),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如果该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则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进行的借贷活动应当由其本人决定是否偿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借款人已满18岁且自愿偿还债务,父母作为监护人通常不需要直接代偿债务。但若借款人在未满18岁时与他人签订合同并承诺偿还债务,或父母发现其存在不当行为导致贷款逾期,此时父母可能会被要求代偿部分或全部债务。 总之,父母是否有义务代偿债务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