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儿子被父亲抛异,父亲犯法吗?
2024-10-21 17: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因此,在我国,如果三十岁的儿子已经成年且有能力独立生活,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其有权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但父亲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父亲的行为导致了儿子的生活困难或者精神上的伤害,那么父亲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父亲在离婚后将儿子遗弃或者虐待,那么他可能会被视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是基于一般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解释,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案情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关于家庭纠纷的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