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山东人,在新疆工地做木工活,两年前认识了湖南临澧县的一个小包工头,我们跟他干了一段时间,后来家里有事先回了,帐算了但是没给钱,他说结账的时候让我们老家一起的一个人给带回去,但是后来这个包工头没给我们结账就跑回湖南了,一直打他电话也不接,今年8月份,他跟着他师傅(老李)又来了新疆,我们刚好见了他,跟他要我们的7000块钱,他说临时没有,给我们写了欠条,由他师傅(老李)于2017年11月30日代付清,可是最后老李给我打电话说他徒弟(欠我们钱的包工头)只让给5000,请问这个事情怎么处理?欠条是这样写的:今王忠友欠***木工工资柒仟圆整,由李太新代付,此工资于2017年11月
2025-03-05 04: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同事与一个名为“*”的小包工头进行了工作关系,并且他们之间存在劳动纠纷。由于您和您的同事未能得到应得的报酬,因此可能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此事,以便了解有关劳动法的规定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要求当地劳动局介入调查并进行调解,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如果您认为“*”小包工头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您收集证据,起诉“*”小包工头,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如发票、收据、通话录音等,以便为诉讼做好准备。同时,也要注意避免情绪化,保持冷静,以免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最后,如果情况复杂或者遇到困难,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咨询服务,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