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淮安区施河镇七河村六组村民,我在二十五年前把户口迁至溪河镇<小孩上学>,老家父母在家务农,2008年全家三口又返回七河村,户口也迁了回来,这个当中一直沒种地,现在村里士地被修路征用,拆迁款我能享受到吗
2024-09-11 06:1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如果你在迁移过程中没有从事农业生产,那么你可能无法享受拆迁补偿。但是,你可以要求当地政府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向当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此外,如果你认为你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