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系案件当事人本人,因男方家暴(没报警),想起诉离婚,婚姻登记地在株洲,男方户籍所在地在株洲,现居住在长沙(双方有暂住证),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想争取5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需要律师联系,沟通律师费最低5000具体面议,当事人可以接受
2026-01-19 18:52您好,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XXX律师。对于您的情况,我建议您尽快委托我们为您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也将在费用方面提供尽可能优惠的价格方案。请您放心,我们会尽力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