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十多年了,孩子从小是我扶养,但户口一直都在男方,现在孩子十八岁,办身份证男方不同意,要我把户口迁移,我就是想问问我还能要到抚养费吗?在其间孩子在男方生活两年半时间,由于和阿姨也就是后妈合不来,死活不肯回去,后来就回来和我一起生活。
11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并且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会将子女抚养权归于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上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户口迁移等问题,以维护子女利益为出发点。同时,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可以考虑申请社会救助或法律援助来帮助解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意见,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