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案例想咨询下: 甲从事苗木经营,某日从林户购入苗木一批,约定甲自己挖装运输。次日甲请挖装工人若干(挖装费按树尺寸大小,每棵树多少钱包干,其中场内运输车(乙)一辆(含吊装,费用按天计算)。挖装过程中(此时场内运输吊装车往大型运输车上吊装),苗木较大,树枝被大型运输车尾部卡住,这时场内运输车起吊停止,突然一名挖装工(丙)在没有指令的前提下,把树枝搬动了一下,此刻苗木摆动,树根部顶上在大型运输车上操作的工人(丁)手腕骨折,其中乙运输车证件都齐全,但是车部经改装,安装了吊杆。请问:如今原告丁将甲作为第一被告人,乙作为第二被告人告上法庭合理吗? 谢谢了!
2025-02-12 22:13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案件中涉及到了多个被告人的身份和事件的细节。由于这些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详细描述案情并提供更多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我们能够更准确地分析和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同时,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并确保所有的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对待。如果涉及到重大权益或法律问题,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